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什么限制和原则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什么限制和原则呢?律盾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什么限制和原则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是有以下限制:

1、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5、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6、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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