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什么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如果自己不用,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除了要找到合适的转让者,还需要去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的,一些人会比较好奇手续是怎么样办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什么手续

一、由承包方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发包方同意后,由承包方依法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可以向发包方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合同格式如下:(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八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如果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手续,必须要提前确定是符合转让条件,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去做好转让的相关工作。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遇到了许多问题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处理它的时候,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