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时,要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而承包的土地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用途等属性,并且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活动,那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始的时间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从承包方承包土地后开始的,也就是从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人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从承包方承包土地后开始的,也就是从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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