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的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要载明租赁的期限,那么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怎么办(《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而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而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