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损失谁负责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3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以及地区和地域之间的联系越发紧密,大部分人足不出户,或者不需要去其他省市就可以得到全国的货物,这给货物运输行业带来了繁荣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损失的情况,那么运输合同损失谁负责呢?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运输合同损失谁应该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合同法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311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情况下,造成货物运输过程当中出现损失的责任很有可能都会由承运人来进行承担,这是因为大部分情况下都很少会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者收货人过错,建议请及时咨询律师帮忙处理。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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