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税款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17
民法规定合同遵循自觉自愿原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权利义务,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并不是全知全能的,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这时候就需要借助现行法来解决无约定的情况。如未约定的运输合同中税费由谁承担?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运输合同中税款由谁承担

在运输合同中当事人需要缴纳印花税。立合同人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立合同人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二、运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比例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运输合同中需要缴纳印花税,凡是立合同人都要缴纳,按照合同运输费用的 万分之五贴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是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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