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履行中一方被抓不算不可抗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25
网友霍先生在两个月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讨价还价与卖家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定金。后来霍先生因为醉驾被拘,错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卖家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霍先生按照合同承担20%的违约金。霍先生认为自己酒驾被抓是不可抗因素,自己不该承担违约责任。律盾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分析一

一、房屋合同履行中一方被抓不算不可抗力(《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中,一方因为违法犯罪被抓捕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算做不可抗力,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法院通常会考虑实际情况,酌情裁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金额。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是因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一般是指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买方因为刑事犯罪而被羁押,从而无法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是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该情况合同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此,买方是存在过错的,其应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而对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关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以及“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目前,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在作出相应判决时一般会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并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被告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建议遇到法律纠纷,在自己不是很了解房产法律的情况下,最好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一方违法被抓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能算做不可抗力,没有履约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可以请求法院酌情减轻违约责任。如果需要专业律师帮助,可以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