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借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要按照双务合同的规则来确定具体的履行地。确定了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债务人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借款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也能得到更好的实现。那么,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什么?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借款合同如何变更或终止

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三、借款合同种类

借款合同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两大类。

1、民间借款合同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款合同在借贷形式上,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借贷利息,有无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贷。国家对民间借款的管理:一是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不得利用民间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经营或者变相经营金融业务,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2、信贷合同

信贷合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出不同的划分。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小编为您解答了怎么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点的问题,对于借款合同在实践中,还会遇到借款合同的变更以及终止的问题,小编在上文中也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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