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费计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之后,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如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按照相关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那么,合同纠纷诉讼费该如何计算呢?律盾小编为你一一介绍。

合同纠纷诉讼费计算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3、其他诉讼费用。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综合上述,如以调解方式结案,亦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如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如果被告提起反诉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这几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律网专业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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