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没有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3
安置房跟在售的商品房又是会完全不一样,它是由房屋拆迁征收而得到的补偿性房屋。如果自己的房屋没有拆迁征收,它就是永久性的房屋,但商品房会有年限。那么,安置房有没有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律盾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安置房有没有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

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安置房使用年限到期该怎么办

1、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安置房有没有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拆迁征收弥补安置房时,也要去问清楚安置房年限的问题,不要只看到拆迁方给的利益是怎么样就盲目答应对方同意拆迁。对于安置房年限的规定跟要求等,律盾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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