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漏水可以解除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的时候,如果超过6个月的,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要约定租金、退租等的问题,那么租赁房屋漏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租赁房屋漏水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的房屋漏水的,由出租人负责修缮,修缮好后不用解除合同,如果无法修缮或者不修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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