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19
房东跟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里面有约定租期,在租期还没有完结的时候,房东可能会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个人。租客知道自己住的房屋被房东转租后认为对方在侵权,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下面律盾小编给您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一、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合同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一般不需要支付转让费。这时候房东转租并不会一定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其只是用行动表明不想给承租人续租而已。当然了,承租人可以继续向房东支付租金并协商转让费事宜,要是仍未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收转让费合理吗

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

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内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在租期还没有到的时候,房东是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如果贸然转租肯定是会有法律责任要求承担。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租客该怎么做才能帮助自己,应该要在线咨询律盾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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