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一方免责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30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看到了里面的条款,发现其中一方有特别拟定某些条款免责,另一方在看到了这些条款之后,认为这些条款的内容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认为合同无效,租房合同一方免责是否有效?看看律盾小编收集的资料。

一、租房合同一方免责是否有效(《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要先认定,认定后才能确定是否有效,认定方法如下:

1、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的法律要件:

2、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3、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

依据《合同法》第53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租房合同一方免责是否有效?租房合同里面的免责条款必须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不是自己拟定了所有的免责条款它都可以生效。签订了租房合同一方免责之后它是否会执行,建议你可以点击律盾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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