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8
网友周先生留言询问,自己与朋友合伙在某市租了一套房子,各住一间。租赁合同是以朋友的名义签订的。最近朋友因为交通事故以外去世,周先生担心房东不让他继续居住下去。律盾小编查询了相关的信息,整理如下供周先生参考。

一、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

上述情况是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个人居住的。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由此可以知道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有效。在本情景中,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原租赁合同就失效了。在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无权擅自搬入出租房屋。

二、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可见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承租住宅的人去世了,和他共同生活的人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当然也可以选择终止合同。如果租赁的是商铺,共同经营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援助,请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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