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领取安置补助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8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被拆迁后就不能居住的,所以房屋拆迁补偿中,会有安置费的补偿。但谁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是有不同规定的,那么什么人才有资格领取拆迁安置补助费?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谁有资格领取安置补助费

谁在被拆迁房屋居住的,谁就有权获得拆迁安置补偿费。如果房屋是出租的,承租人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房屋由所有权人居住的,所有权人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给予房屋实际居住人的,例如房屋是出租给承租人的,就由承租人取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如果房屋是空置的,不给予安置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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