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相邻关系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1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邻抄关系,是指两袭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需要当事人的约定即可行使,其设置的目的是为调节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行使自己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邻抄关系,是指两袭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需要当事人的约定即可行使,其设置的目的是为调节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那么民法典相邻关系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相邻关系的处理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第七章相邻关系及其处理规则作了具体规定,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常见的相邻关系

  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是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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