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利益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很多父母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会把房产的名字登记在孩子的名下。一旦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房产利益就很重要。如果一方主动放弃利益,那么这样的利益是否在法律上有效呢?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放弃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利益有效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法定监护人放弃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利益放弃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利益应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因此,在法律上是不会损害未成年的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也就是属于无效。本文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我们需要在处理类似的情形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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