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诉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如果要进行建设施工的话,施工方与承包方是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的。这属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如果有纠纷的,可以起诉解决,那么,工程合同纠纷诉状是怎样的呢?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工程合同纠纷诉状

原告:霍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系个体户佛山市xx区xx金属制品厂的经营者,佛山市xx区xx金属制品厂经营场所:佛山市xx区xx镇街道xx工业区xx号厂房,注册号:xxxxxxxxxxxx。

被告一:李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被告二:佛山市xx区xxxxx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xxxxxxxxxxxxxx,注册号: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xxxxxx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xxxx(利息以xxxxxx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xxxx年xx月xx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所欠原告的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一将其从被告二处承包的佛山市xxxx有限公司在xx工业园的部分土建工程项目分包给原告。原告以佛山市xx区xx金属制品厂的名义与被告一签订《工程承揽责任书》,约定原告承包佛山市xxxx有限公司在xx工业园的车间b、c的金属钢结构工程。

《工程承揽责任书》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完成施工,工程项目也已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施工完毕后,被告一只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其中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一向原告出具《工程款欠条》一张,确认其仍欠原告工程款xxxxxx元。后来被告一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向原告支付上述工程款。

原告认为,因被告二与被告一之间存在非法转包分包关系,这种关系直接导致原告的合法债权难以实现。根据法律规定,两被告应对所欠原告工程款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霍某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工程合同纠纷诉状相关内容,如果发生工程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向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盾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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