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2
工程监理人必须要按照委托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依法履行以下合同协议书的职责也是对双方行为和责任的约束,应该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_日年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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