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委托人有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5
由于工程转包中同时存在发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工程转包合同,因此,工程款的支付也同时存在发包人向承包人结算工程款和转包人向转承包人结算工程款的两种情形。

法律咨询:

工程监理委托人义务有哪些

律盾律师回答:

1.委托人应负责建设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满足开展监理工作所需提供的外部条件。

2.与监理人做好协调工作。委托人要授权一位熟悉建设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此人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3.为了不耽搁服务,委托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4.为监理人顺利履行合同义务,做好协助工作。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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