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建筑方面我们需要的就是建筑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那么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律盾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维权。可以协商,也可以提起诉讼等。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建筑施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通过小编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维权。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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