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中国我们崇尚婚姻自由,而且这也是我们婚姻法明确规定的,所以在我国,不管你结婚的对象来自哪里,你们都可以结为夫妇,你们的婚姻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与不同的人结婚需要的程序、材料都是不同的。以下便是律盾小编整理的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以及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一些

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的程序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香港回归、澳门回归、更多的台商选择前往大陆发展,越来越多的港、澳、台人员来到内地,无论是工作还是投资,并且选择内地的女性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会有特别的要求。

(一)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们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 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二)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 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 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三)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们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新婚夫妇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什么材料

外国人在中国和中国人结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但是他确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两个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人而言。所以为了减少结婚带给我们的一些幸福的烦恼,我们就有必要多了解他。以上便是小编的全部整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盾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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