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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给第三方要不要通过合同当事人同意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相关知识点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已批准的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后,合同可以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
二、 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四、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第三十条 对于包含几个相互独立部分的合同,可以依据前条的规定,解除其中的一部分而保留其余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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