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法定职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在企业破产的时候需要进行清算,那就要成立相关的清算组。对于清算组在法律上规定了有相应的职权,那么具体是什么呢?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清算组法定职权是什么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需要做好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对于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在这方面大家就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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