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煤矿事故,公司设立条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5
2019年11月4日,黑龙江双鸭山一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目前已经造成4人死亡,而该矿被曝光在停产期间,违法组织工人进行生产,发生事故后蓄意隐瞒事故,那么双鸭山煤矿事故,公司设立有什么条件?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双鸭山煤矿事故,公司设立条件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马上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经核查该煤矿各项证照是齐全的,事故原因是由于生产过程中长时间停风,造成煤矿内大量瓦斯积聚,从而发生爆炸。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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