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必须按出资比例出资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2-2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公司在经营的过程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那么设立公司是不是一定要按出资比例出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设立公司必须按出资比例出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时候,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所以是要按公司章程确定的比例出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时候,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所以是要按公司章程确定的比例出资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