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两年 合伙人退出如何清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11
现实社会有很多的企业是属于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很多时候在合作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合伙人无法继续合伙下去,从而选择退出。那么公司成立两年合伙人如果要退出如何清算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公司成立两年合伙人退出如何清算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如果合伙人要退股的话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合伙人在退出合伙之后对于在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还是有连带责任的,希望大家明白。需要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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