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桂城街道、大沥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九江镇、西樵镇、狮山镇、里水镇、丹灶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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