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占谁有权去报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8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需要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但是有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贪图不法利益,可能会监守自盗,侵占公司的财产,数额较大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占谁有权去报案?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占谁可以去报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占任何人都有权去报案,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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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按照规定,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里的职权将单位的财务占为己有的话,这样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即5000元以上的,那么此时才能按照职务侵占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对此罪的量刑处罚,根据侵占的数额不同,实际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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