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大会监督制度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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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大会监督制度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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