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复耕后是否需要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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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政府在征用土地的时候,往往都会像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进行补偿,如果几年之后,政府不再对这片土地进行使用,就会还给农民们,那么大家知道征地复耕后是否需要二次补偿吗?接下来,就请大家一起跟随律盾小编的步伐一起去看看征地复耕后是否需要二次补偿。
征地复耕后是否需要二次补偿
农村土地被征用二年后未使用,属于闲置、荒芜土地。原农村集体有权恢复耕种,对耕种的青苗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征地补偿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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