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怎么写?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律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律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范例怎么写
研究院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大学艺术与XX研究院是在XX大学党委、行政领导下,由我校相关专业教授、国内外知名学者、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相关研究人员组成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机构。
第二条 XX大学艺术与XX研究院的宗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开放,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团结书画艺术XX领域的研究者和工作者,开展科研、教学和实践活动。
第三条 XX大学艺术与XX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
(二)进行书画艺术XX领域人才培养;
(三)开展书画艺术品展览及相关活动;
(四)拟定书画艺术XX研究计划,组织申报各级科研项目;
(五)加强同国内外有关学术团体、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的联系,进行书画艺术XX学术交流;
(六)编辑、出版书画艺术XX研究的论著和有关资料。
第二章 研究人员
第四条 凡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书画艺术XX教学和科研事业,认同XX大学艺术与XX研究院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经研究院聘任,成为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或特约研究人员:
(一)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二)在艺术创作或研究领域取得一定成就的人员;
(三)相关领域哲学研究人员;
(四)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五)对书画艺术创作、研究、鉴赏、投资具有较高兴趣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第五条 研究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研究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研究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参与研究院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权利;
3.优先获得研究院有关资料、使用研究院相关资源的权利;
4.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研究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研究院章程,执行研究院决议,关心研究院工作;
2.积极完成研究院分配或委托的工作任务;
3.积极进行书画艺术XX研究资料的搜集、整理,撰写研究论文;
4.大力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相关课题研究。
第六条 研究院保护研究人员的正当权益。研究人员有突出研究成果或特殊贡献者,研究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七条 研究人员有辞聘自由;研究院有权对不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研究人员予以解聘。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XX大学艺术与XX研究院名誉院长负责指导研究院工作,代表研究院出席相关活动。
第九条 研究院日常工作在研究院负责人领导下开展。
第十条 研究院副院长负责研究院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制定研究计划,总结研究工作;
(二)主持有关教学和学术活动,召开有关学术会议;
(三)提议聘任或解聘本研究院研究人员;
(四)负责研究院财务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研究院其他领导协助开展日常相关工作或受委托主持、领导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研究院经费来源主要为自筹;
(二)申报各级科研项目,争取科研基金支持;
(三)同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联系,争取企事业单位的资助;
(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个人或有关单位的捐赠;
(五)宗教界的支持与捐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二○一九年 月 日开始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XX大学艺术与XX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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