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选举的要求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对于公司中董事的选择需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并且法律上对于董事选举也有相关的要求规定。但是,有的人对于这些要求没有清楚的了解,不知道具体的要求是什么?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董事选举的要求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相关知识:董事会职责是什么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会的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因此,对于董事的选择的要求就是需要满足法律的规定,对于不能担任董事的人是不能被选举为董事的。此外,对于董事会职责是什么以及相应的特征,也是对公司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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