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病人的待遇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要多长时间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在公司中工作的员工,有可能会因为工作的时间比较长的,而造成一些职业病,这种是比较常见的,那么职业病造成之后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业病病人的待遇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8)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9)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作出后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次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有了职业病员工应当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了工伤的话那么就可以让公司方面进行一个赔偿,而且还会有一段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的费用是属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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