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拆迁户签订协议该如何应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05
法律早已颁布了,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条文非常清晰。如果人人依法办事,征地拆迁或许就是一片和谐。但现实中,不少地方搞拆迁,确实没把拆迁户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而是把拆迁目标、工程进度放到了第一位。这就导致了征地拆迁经常发生纠纷。有的地方会采取各种手段,强迫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达到拆迁的目的。那么拆迁户遭

一、强迫拆迁户签订协议该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站在合同法的角度梳理下,你即便被征收方逼着签了合同,还可以反悔,主张自己的合法拆迁权益,提高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法定的几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其次,遭遇强拆时可选择报警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最后,一是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不要着急签字,不要轻信征收方的片面之词或口头承诺。二是一旦发现征收方有强迫逼签的苗头,或者有不明人员在周围出现并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此时你要及时报警,并对报警电话和出警情况做一个录音或视频记录,方便后期举证。三是立即转移房产、土地证件的原件,并对房屋现状拍照、录视频存留证据。四是谈判三次以上还不能谈拢补偿,就要防备征收方搞突然袭击,强制拆迁或者逼签。此时,应果断联系拆迁律师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拆迁协议应注意哪些内容

(一) 是否就拆迁补偿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

拆迁包含面很广、项目也很多,项目直接影响金额。比如说主要的人员搬迁费、安置费、建筑及农作物赔偿等,还有一些辅助的停产损失赔偿、快速搬迁奖励金等。被拆迁方要仔细核对赔偿的项目及每个项目应赔金额和赔偿总额,如果与法定标准或者与之前协商好的赔偿标准不一致(或对赔偿金额不满意)的话,被拆迁方可以不签字,进行再度协商。

(二)拆迁补偿方式是否满意

就目前的赔偿方式来看,一般为置换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以及两种方式的结合使用。也就是说被拆迁方到底是选择要拆迁安置房还是选择要钱。在签订合同时,大家就要注意看赔偿方式这一项,如果协议中的方式自己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凡是征地拆迁,拆迁方必须先与被拆迁人就安置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且要先补偿后搬迁。

另外,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同时,大家必须要看清楚协议内容,协议在公正,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协议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再想反悔就有了一定的难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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