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要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在生活中,夫妻之间可能会有很多的约定,其中对于财产的约定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但是在法律上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要件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外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要件:

(1)婚姻当事人须有订立协议的能力,订立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约定,他人亦不得代理约定。

在约定时,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意识表示真实,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的约定无效。同时要严禁借约定之机规避法律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至于司法实践中有条件承认的事实婚姻关系,要求其在要求离婚时或开始同居时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因而在确认其事实婚姻关系的时候,他们已经具备订立契约能力,所订夫妻财产契约,应认为已具备订约能力的要件。

(2)订立夫妻财产契约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各国通例均认为,夫妻财产约定为要式行为,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我国2001年《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该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3)夫妻财产协议的程序要件,纵观各国的婚姻立法,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程序确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证方式,二是登记方式,我国立法对此没有规定,鉴于夫妻感情的易变性和夫妻财产契约的严肃性,防止纠纷,预防纠纷。相关的婚姻立法中应增强夫妻约定财产的登记程序,参照外国的立法经验,对夫妻财产约定者,婚前约定应于婚姻登记的同时,将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予以登记,并将其书面形式附于登记档案中备案,婚后约定财产契约者,也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经过这种登记程序确认,不仅能预防纠纷而且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了上述内容的介绍之后大家都了解了吧,这也是夫妻之间可能遇到问题,我们需要清楚成立的条件,才能在这样的条件下来进行财产约定,希望大家能有详细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进行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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