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看守所怎么离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是造成夫妻离婚的前提条件,而夫妻一方在刑事犯罪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夫妻一方服刑的,另一方想离婚是比较麻烦的,那么一方在看守所怎么离婚?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方在看守所怎么离婚

一方在看守所服刑的,另一方一般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原告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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