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产生的财产以及债务通常都是属于共同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在银行进行贷了款,在离婚之后女方是否需要进行承担呢?什么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夫妻银行贷款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夫妻银行贷款离婚了女方要承担。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夫妻双方如果在银行贷款了,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承担的,因为这是夫妻双方进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律盾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