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登记可以直接到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去办理,这个时候需要带好自己的离婚协议书,在进行离婚的过程中会不会组织调解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愿离婚流程会调解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协议离婚,就无须再调解。
协议离婚中双方自愿离婚,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协议离婚,就无须再调解,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