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转账记录离婚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11
离婚的时候双方最大的争议就算财产分配,此时双方都希望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财产,任何涉及到财产相关的都会特别留意。比如另一半拿出了一个转账记录,说它为欠款,但细看日期发现是在结婚以前的转账,那么,婚前转账记录离婚怎么判?关注律盾可以获得详细解答。

一、婚前转账记录离婚怎么判(《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具体看这笔转账的用途,如果是借款,且有借条,借出日期是在结婚证登记日期之前,这是法律规定的属于婚前财产,跟离婚无关。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

诸如一方借款给其自己的亲威结婚用的债务、除了自己掏钱还格外借了一部分钱给老家人或者近亲属盖房或者买房子的债务、借钱用于开公司对方不同意事后也没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债务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贷形成欠款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转账记录离婚怎么判?在离婚时一方拿出婚前转账记录要求共同偿还这笔债务,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判刑要结合实际规定来处理。在离婚的时候对某笔婚前转账记录有争议,可以找律盾律师来了解下自己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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