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流动性及其比率解释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1
在商业实践中公司一定要注意资金的流动性与现金流的充足,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没有充足的现金流是很难生存的。对于银行来说资产的流动性同样十分重要,银行的资产就是存款,那么资产流动性及其比率解释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解答。

一、资产流动性

资产流动性是指银行及时满足其各种资金需要和收回资金的能力。从存量状态考察,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所持资产的变现能力。从流量状态考察,流动性是商业银行及时获得可用资金的筹资能力。流动性集中反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状况及其变动对均衡要求的满足程度,因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体现在资产流动性和负债流动性两个方面。资产流动性是指银行持有的资产可以随时得到偿付或者在不贬值的情况下销售出去,即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所付成本越低,则流动性越强;负债的流动性是指银行能够以较低成本随时获得需要的资金,筹资能力越强,筹资成本越低,则流动性越强。

银行在经营中,一方面为了获取最大利润,总是希望更多地贷款和投资,并倾向于运用期限长、利润大的资产;另一方面,负债的不稳定,又要求银行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应付经营过程中的流动性需要,以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因此,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应适当把握和控制备付金比例、资产流动比例、存贷比例以及拆入资金等流动性指标。一旦这些指标超过了警戒线,社会公众可能会对银行失去信心,处置不当最终会使银行失去清偿能力,并导致银行破产。这就是说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时刻面临着流动性风险,而且流动性风险是引发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乃至整个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一)资产流动性与风险和盈-利

资产流动性与风险和盈-利这两方面因素关系密切:

(1)资产流动性与风险。资产流动性越强,资产的转换时期越短,时期性风险就越小;资产流动性越强,其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就越小;资产流动性能体现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流动性越强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企业的财务风险越小。

(2)资产流动性与盈-利。资产流动性越强,资产的盈-利性就越差,资产的流动性与资产的盈-利性呈反方向变化。如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但同时又是一种非盈-利性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收益;相反,固定资产的流动性很差,却是盈-利性资产,企业的盈-利还得靠这些流动性低的资产来创造。

(二)资产流动性的大小

资产流动性的大小取决于:

1.将其转换为现实购买力所需要的时间或难易程度;

2.买卖资产的交易成本及转换成现实购买力的机会成本(指购买这项资产而不购买其他资产多牺牲的预期报酬的数量),交易成本与机会成本的差额越大,资产的流动性就越小。

(三)影响资产流动性的因素

影响资产流动性的因素有以下三个:

(1)资产种类。由于风险和盈-利的不同,不同的资产种类具有不同的流动性。

(2)资产的交易特征。资产的交易特征主要是指交易价格、每笔交易规模和交易量。不同的资产具有不同的交易特征,从而具有不同的流动性。

(3)竞争。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市场有效竞争的程度将影响到资产的流动性,这是影响资产流动性的外部因素。

二、资产流动性比率

(一)什么是资产流动性比率

资产流动性比率是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率。

资产流动性比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监管的第一个指标,它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等级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强弱的指标,对监督和评价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状况,考核银行是否具备足够的资金储备以防范市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产流动性比率的计算

资产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

在监管范围(流动性比率比≥25%)内,该比率越高,表明资产的流动性越好,运用资产的效率就越高。

(三)资产流动性比率的应用

资产流动性指标主要反映商业银行随时满足客户偿付现金的能力和重要厂商获得贷款要求的能力。

(四)资产流动性比率的内容

1.资产流动性比例是指商业银行各项流动资产与各项流动负债的比例。

人民银行监管要求,人民币和本外币合并资产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外汇资产流动性比例不低于60%。计算公式:

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

2.存贷款比例是指商业银行的各项贷款总额与各项存款总额之比。

人民银行监管要求,人民币和本外币合并存款比例不得超过75%,外汇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85%。计算公式:

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期末余额胳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3.中长期贷款比例是指商业银行余期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与余期一年期以上的存款之比,用于衡量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储备能力情况。

人民银行监管要求,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例不得超过120%,外汇中长期贷款比例不得超过60%。计算公式:

中长期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100%

4.拆借资金比例是指商业银行拆人、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率。

主要是为了把拆借资金控制在商业银行自身可承受的范围内,防止短借长用,或把拆借资金用于发放货款造成超负荷运行风险,使商业银行实现自我约束、自求平衡。人民银行监管要求,拆人资金比例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比例不得超过8%。计算公式:

拆人资金比例=(拆人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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