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并垄断怎么投诉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据律盾小编了解,随着网购的兴起,现在很多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购!网购的发展自然离不开快递服务。只有优质便捷的快递服务,才会增加人们网购的机会!毕竟等待快递太久,会让人丧失耐心,转而在线下购买。有些地方因为快递业务量多,不少快递公司想尽办法占领市场,形成垄断,这样会侵害消费者的权益,那么快递合并垄断怎

快递合并垄断怎么投诉

有些地方因为快递业务多,快递公司联合进行垄断,这势必侵害消费者权益。大家要职各个快递公司都需要在中国邮政局的管理下开展业务,大家需要投诉可以拨打12305国家邮政总局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者登陆其官方网站点击相应栏目根据相关提示进行的投诉也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十一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

第八条 快递业经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采取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并标明服务监督电话(服务监督电话指本快递经营企业统一对外的客户服务电话)和价格监督电话12315、12345。

第十条 快递业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企业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八)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九)具有竞争关系的快递业经营企业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

(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企业滥用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价格竞争;

(十一)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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