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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扶养
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前者称为扶养义务人,后者称为扶养权利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
本案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请求能否支持
2020-03-23
[案情] 陈某,男,农民,家住鄱阳县古县渡镇,农闲时帮人干点杂活以贴补家用,陈某与妻子胡某生有三个小孩,大儿子陈甲(10岁)、小儿子陈乙(7岁)、女儿陈丙(2岁)。2008年6月3日,同村的石匠程某雇请陈某做小工(程某承包了同村王某新建楼房的外墙粉刷工程),双方说好工资每天60元,当天下午4时许,陈某站在3米多高外
胡某诉李某抚育费案
2020-03-23
【裁判摘要】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当被告否认与原告有血缘关系又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而拒绝给付抚养费时,如果被告不能提供其他双方之间不具有
本案中应否支持丈夫主张妻子扶养的诉讼请求
2020-03-23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某系夫妻关系,生有一子小龙(未成年)。1997年6月,徐某某在美国塞班打工,2001年9月从美国回来。在此期间,张某因患乙型肝炎病症而接受治疗,所需医疗费用均已支付。 此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在民事诉状中陈述,徐某某自1997年6月11日到美国打工后每年净收入5万多元,但其打工几年
如何认定因见义勇为引发的经济补偿纠纷
2020-03-23
「基本案情」沈*君与李*系夫妻关系,其子沈-亮与被告陈-明为同校同学,均就读于北京市房山区某中学。2000年5月20日下午3时许,沈-亮等5名同学一起到房山区长沟镇北泉河橡胶坝游泳。因陈-明不习水性,故未下水,只是坐在橡胶坝上观望。后其从坝上站起时不慎滑入水中,其余四人急忙施救。最后,陈-明获救,但沈-亮不幸
夫妻婚后未共同生活能否产生相互扶养义务
2020-03-23
[案情] 原告史某系某社区居民,无业。被告孙某系某工厂工人,工资约1000元。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结婚,婚后,由于原告与被告及其家人之间存在矛盾,一直未回被告家居住。原告于2006年1月生一女孩,从怀孕直至孩子出生后,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从未照顾过,使原告无家可归。原告史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
夫妻一方应否对配偶的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2020-03-11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应否对配偶的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如何计算公式
2020-03-27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2020-03-20
保定交通事故律师被扶养人生活费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
2020-03-24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2020-03-24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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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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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后原法院确认的扶养关系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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