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由保险人负责船舶、货物、运费及有关利益因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财产保险合同。
  • “德跃”轮保险纠纷案 2020-03-31

    提要:被保险船舶在从事拖带作业中,所拖的驳船与他船发生碰撞,被保险船舶的所有人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被拖船与他船的碰撞责任。海事法院认为,被拖船与他船的碰撞责任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判决驳回船东的诉讼请求。[案情]原告: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救捞局)。被告:中国**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
  • 保险人赔付的正当性及船舶经营人之货损责任承担 2020-03-15

    〖提要〗 保险人赔付的正当性应为取得代位求偿权之必需,但对于是否正当赔付的判断应区别情况对待。如果保险人的赔付并未明显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只是存有争议,则可以将保险赔付视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保险人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另外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经营人具有如下特征:①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
  • “红旗151”轮船载货物保险纠纷案 2020-03-02

    提要:承载被保险货物的船舶与他船碰撞后沉没,货物全损。货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海上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尚未作出海事责任裁决书,碰撞事故责任未明确为由拒赔,诉讼遂起。海事法院认为,货损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以主管部门未作出海事责任裁决书为由拒赔无理,判令保险公司作赔。二审法院
  • 海上货物运输出险享受免责必须举证 2020-03-02

    案情2001年3月8日,我国科技部向S进出口公司发送关于协助承担向保加利亚提供计算机援助的函件,委托S进出口公司将一批计算机设备运往保加利亚。2001年4月28日,S进出口公司与某保险公司就该批援助货物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55159.5美元,险别为一切险及陆地运输一切险。保单上注明:承保自装运港天津新港
  • “富阳3”轮船载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2020-03-02

    原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METRICHINTERNATIONALTRADINGLTD.)(简称“**公司”) 原告:潮安文祠殷发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被告:**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简称“**保险公司”) 「案情简介」 一、具体案情 1996年10月14日,**公司作为买方与**物产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 “仁达思”轮船载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2020-03-31

    原告:**华联粮油贸易公司(简称“**公司”)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案情简介」 一、具体案情 1997年10月27日,**公司与**迪高谷物有限公司(DECOMS.A)签订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12,000吨(可增减10%,由卖方选择)散装黄豆-粕,约定货物价格为中国蛇口或赤湾港CFRFO(成本加运费,不负责卸
  • 海上保险合同效力及赔偿纠纷案 2020-03-31

    上海天-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诉**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效力及赔偿纠纷案 这是一起新类型的保险赔偿纠纷,国内的保险公司尚没有开展公众责任险业务,目前国内的公众责任险业务主要由外资保险公司(如本案被告)和国外的无船承运人互保协会(如TTCLUB)等经营。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在国外已经很
  • 海上保险合同的分类 2020-03-28

    海上保险合同可以按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类:
  •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2020-07-28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保险合同订立解除和转让 2020-03-02

    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应当遵守民事法律的一般原则。诚实信用被大陆法系奉为债法的帝王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42条亦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以看出,诚实信用也是我国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故对当事人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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