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员工小产期间有工资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会出现未婚先孕的情形,未婚先孕是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服务法的行为,违法者要交纳社会抚养费,而女职工在产假是有生育保险待遇的,那么未婚先孕女员工小产期间有没有工资的?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婚先孕女员工小产期间有工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未婚先孕小产的,如果是在计划生育内生育的,并且交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在小产期间是会有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医疗费包括哪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从怀孕到分娩后42天内,因生育医疗,须向医疗机构支付的费用。生育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检查费:是指女职工围产期保健过程中,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的相关费用,大致可分为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化验室检查以及特殊检查四部分。

接生费:是指女职工分娩时,医生或助产人员协助产妇娩出新生儿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手术费:其支付的项目主要是指分娩过程中的会阴切开术和剖宫产术。其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是手术过程中出现医护人员责任事故,该手术费用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应由生育职工向医疗单位索赔。

住院费:是指产妇在分娩期间住院的床位费,取暖费等。床位费时按照归家物价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床位收费标准支付。母婴同室以及高标准病房所需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

药费:是指女职工从怀孕指女职工分娩后出院,医生根据产妇需要给予的药物护理,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产妇私自到药店购药以及购买滋补和营养品,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未婚先孕小产的,如果是在计划生育内生育的,并且交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在小产期间是会有工资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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