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损害财产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0
财产权利是我国公民非常重要的权利之一,而对他人财产进行非法损坏的,是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被他人损害财产后,财产所有人要怎样处理?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被他人损害财产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被他人损害了财产后,财产所有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财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九条 【侵害财产的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损害赔偿。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收权。实践中的所谓“三滥”即属于此类。行政机关的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此项概括式规定,凡涉及到有关财产权损害的,只要符合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均可请求行政赔偿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害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财产侵害赔偿一般是依据财产实际损失赔偿的,就赔付支付的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