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络用户侵权者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1
在现实生活中网络侵权的行为是非常多的,如侵犯名誉权、侵犯著作权等,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侵权信息,那么被网络用户侵权者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哪些?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被网络用户侵权者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哪些(《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被网络用户侵权者通知应包括通知人的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网络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1、网上侵犯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它并不是虚幻的,是依赖于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网络中依然存在侵犯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网上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只要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就能够得到保护。

2、网上侵犯著作权

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如下:

(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网络用户侵权者通知应包括通知人的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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