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碰到高压线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05
建筑工程进行施工的时候,要注意施工安全,特别是施工的地点有高压电线或者其他建筑物时,如果触碰到高压线的,有可能造成损害发生。如果施工时碰到高压线,造成损害如何赔偿?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一、工地施工碰到高压线怎么赔偿(《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工地施工过程中碰到高压线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构成侵权,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九十一条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该责任纠纷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施工人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则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只采取了安全措施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施工人客观上仍未尽到其应有的注意义务,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设置的标志不明显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未达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之程度,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施工人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三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标志和安全设施被破坏,一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权责任,但若施工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维护和保持这些标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损害仍不免发生,这种情形构成或者趋近不可抗力,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施工人的侵权责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施工单位碰到高压线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要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也可以协商赔偿的问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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