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离婚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一些婚姻过错中那么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请离婚赔偿了,前提是自己要有对方婚姻过错的十足证据才可以,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获得离婚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离婚并不仅仅是因为上述几种原因,因此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只有符合法定的获得离婚赔偿的情形,在法定的时间提出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来说,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法定的过错种类。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二)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的一方。

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以及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我国《婚姻法》规定,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几种情况,并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夫妻离婚时,如果是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双方婚前关系破裂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并且法院也会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需要申请离婚赔偿的话,那么一定是属于婚姻过错方,一般是指的重婚同居,暴力等情况,要注意如果对方是出轨造成的离婚的话,这种情况是不一定会认定为婚姻过错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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