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的话,一方可能会是夫妻关系中的受害者,那么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补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并没有经济损失费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的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属于夫妻关系中的过错方,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情况包括一方属于重婚的行为或者有家暴,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提出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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